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充分发挥我省 5G 技术领先优势,构建 5G 产业生态,推动 5G 应用不断深入,加快我省 5G 产业集聚发展;建立各具特色优势的 5G 产业发展集聚区。
一、申报条件及内容
5G产业园区是以发展5G产业为主导,带动全产业链发展,形成各具特色优势的5G产业发展集聚区。
(一)申报条件
1.工作机制。各地级以上市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,园区有负责日常运营的服务团队。
2.空间布局。5G产业发展具有相对集中的空间布局,园区总面积一般不少于100亩。可采取“一园多区、一区多点”式布局,可规划部署5G核心区、5G起步区、5G发展区等灵活多样的空间布局模式。
3.产业基础。5G产业主导地位突出,大型5G企业集聚。珠三角地区园区已进驻不少于5家年产值10亿以上的5G产业链企业,或不少于10家年产值1亿以上的5G产业链企业;非珠三角地区园区已进驻不少于2家年产值1亿以上5G产业链企业,或不少于5家以上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5G产业链企业。初步形成骨干企业为主体、专业化分工、上下游产业协作配套的5G产业体系。
4.重大项目。园区已布局一批5G产业链重大项目,对园区周边及其它相关地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。
5.研发创新。园区内设有5个以上5G产业链相关研发机构,其中1个省级以上的技术创新中心,技术创新能力活跃,5G成果转化高效。
6.政策配套。园区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在相关文件中已明确支持5G产业发展的计划或政策措施,加大财政扶持力度,支持园区建设,加快5G产业发展。
7.基础服务。园区交通便利,公共服务、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完备,拥有3家以上投资基金、融资服务、人才培训、技术咨询等平台进驻,可以提供专业性公共服务。园区内已启动5G网络建设。
(二)择优评选,第二批省市共建5G产业园区数量2-3个,原则上不接受已列入第一批广东省5G产业园的地市申报。
二、工作程序及要求
(一)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,认真组织申报工作,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。
(二)申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,健全组织架构,完善工作机制,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,组织好项目建设内容的制定和实施。
(三)省市共同推进,对5G产业园区建设及重大项目给予支持。